今年以来,正阳法院统筹安排,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注重“精”、 “好” 、“服”三法高效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念活了维护农民工权益“三字经”。至目前,已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件,为农民工讨薪12万元。
突出一个“精”字。 人员选配突出 “精”,重用资深精明能干法官。该院从民一庭挑选了2名既有丰富审判经验又擅长调解的资深法官担任调解员,同时安排1名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调解辅助员,要求办案法官不仅要为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更要注意接待语言的规范和严格。
用活一个“好”字。 诉讼服务做到快捷便利,调解好每一起案件。调解法官坚持做到接案当天即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当事人,告知调解要求,综合当事人意愿随时组织调解;联系不到或难以调解的,对适合速裁的,及时启动速裁,争议不大的当天审结,争议较大的快速审理;诉前调解确实难以解决的,及时立案及时办理。同时还在各庭室设置专门的诉前调解室,设置专门的调解人员,配备齐全的办公设备和便民服务设施,在调解人员的引导下,当事人可便利地进入诉前调解室;针对当事人的特殊需求,灵活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提供上门调解、电话调解、网上调解、假日调解,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司法服务的便利。
注重一个“服”字。释法明理做以耐心细致,以理服人。调解法官特别注重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详细了解案情过程,及时疏导化解双方怨气,平缓双方抵触情绪,找准利益平衡点,提出最佳调解方案,取得当事人认可。对于诉前调解未能解决的案件,如当事人在场,调解法官会立即通知相关工作人员下达传票,当即送达;承办人对查明的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调解未果原因、可供执行财产状况等一些可以告知当事人的问题都及时告知,让当事人对自己案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过程,真正做到心服口服,达到事了人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