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地下有光缆 违章作业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12-05 11:25:44


    近日,西平县法院审结一起损坏军事通信案。被告人赵某、孙某均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1年4月21日8时许,西平县城南工业区郑平肉联厂假山施工项目负责人被告人赵某在明知郑平肉联厂大门内侧地下埋有国防通信光缆的情况下,仍让被告人孙某用挖掘机施工挖水沟,将正在使用的军事通信光缆挖断,造成严重后果。经西平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挖物品价值72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孙某在工程建设中忽视军事通信线路保护标志,违章作业,致使军事通信线路损毁,其行为已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