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正阳法院民一法庭多措并举施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力度。日前,又成功调解一起拖欠两年之久的农民工工资案件,原告邱某拿到了被包工头拖欠的2900元工资后感动的不知说什么好。喃喃自语道:“我以为这钱要不着了,感谢法官为我们主持公道,、、、、、”。
2008年10月6日,原告钟某等几名农民工经人介绍前往被告邱某包工头处给其打工建房,双方约定建起后由被告一次性付给原告工钱16500元。原告钟某带领工人于2009年4月份完工后,在结算工钱时,被告称其房屋建的不合格,只支付原告工钱13600元,剩余2900元不再支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于今年11月14日向正阳法院提起诉讼。
正阳法院民一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应从快办理,尽量调解结案。他们本着“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及时向被告送达了有关手续,先后多次去被告住所地不厌其烦地做其思想工作。经过与双方多次多渠道接触,办案法官掌握了双方的真实想法。被告认为只是暂时欠他们工资,又不是不给他们,还告上法庭,这是故意让其难堪,感到面子上过不去,有对立情绪不配合。后经多次与被告沟通,苦口婆心地与其谈心,引导被告换位思考,让被告意识到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农民工所挣到的每一分钱都充满了艰辛。通过引导劝解和释法明理,被告终于被法官的诚心感动,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一定配合调解,答应进行调解。于是,法官抓住时机,及时进行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向邱某支付所欠工资,并当庭将工资款支付与原告,从而使该起案件圆满结案。该案的成功化解,避免了农民工因讨薪引起的矛盾激化和利益的损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