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辛苦钱拿到了,终于可以过个好年了,感谢驻马店中院,感谢驻马店中院的法官们。”农民工刘某等从驻马店中院法官手中接过被拖欠多年的工资时激动的说。12月13日,驻马店市中院举行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执行款兑现会,现场集中发放执行款项,农民工们如愿以偿地领到了被拖欠已久的70万余元工资。驻马店中院常务副院长张心中、副院长曹宝川、副院长刘鸿章参加了发放仪式。
2006年8月,刘某等15名农民工为了讨要自己被拖欠的工资,将驻马店市市政工程处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市政工程处给付15名农民工工资款202万余元。然而,由于市政工程处在2006年10月进行了企业改制,拍卖给了一家企业,已不具备履行能力,刘某等人并没有顺利拿到自己的工程。考虑到此案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牵涉到民生和社会稳定,驻马店中院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并采取了多种执行措施,为农民工兑付了143万余元。由于剩余债权长期得不到实现,刘某等人多次到省、市和各级法院上访。为了确保农民工的血汗钱能够得到全部兑现,驻马店中院多方协调并积极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工作,提出剩余款项70万余元由市国资委和市住建局各承担一半的建议,得到了支持和认可。原本已经执行无望的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与刘某等人有着类似经历的农民工还有不少,但是经过驻马店两级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大部分农民工已经顺利拿到了自己的工资。自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驻马店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方案,强化责任,制定实施细则。为了营造舆论范围,驻马店两级法院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搞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在活动中,两级法院遵循“快捷、便民、高校”的方针,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形成了快立案、快查处、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张心中副院长在会上指出,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之一。生效判决、裁定执行不了,不仅是对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权威的严重冲击,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损害,而且还会给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带来危害。我们开展这次集中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目的就是要扩大社会影响,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农民工劳动价值的舆论氛围,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张心中副院长强调,今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法院行动积极、组织落实、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清欠的任务依然繁重。2011年春节将至,时间紧迫,全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清欠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让农民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