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多举措妥处农民工劳资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1-12-15 09:21:04


    针对年末岁尾农民工劳资纠纷问题相对突出的实际情况,泌阳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全面落实“服务、速裁、攻坚”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一是重视诉前指导,提高农民工的维权能力。针对农民工当事人证据意识不强、提供证据的证明力不高、质证能力差等问题,通过诉前指导,进一步加大释明力度,在送达书面的诉讼风险告知书及举证通知书的同时,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向当事人细致解答“什么是证据”、“证据的类型”、“如何搜集证据”、“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等问题,提高农民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指导其依法维权。

    二是建立快速立案机制。对农民工当事人起诉追要工资和劳动报酬的,开辟绿色通道,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在收到诉状的当日立案受理;推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快速便民立案措施,缩短立案周期。

    三是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案件的执行力度。当接到涉诉农民工工资案件任务后,均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定措施、定效果。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冻结、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同时启动执行联动协调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协同作战,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对用工事实基本清楚,农民工又确有生活困难的,依法责令用工单位现行支付生活费用,确有必要的,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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