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案件动态监督 促进案件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1-12-16 11:10:39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提高案件质量,平舆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注重通过建立动态化监督规章制度,形成审判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提升了案件规范化程度。

    一是建立案件审限督促制度。明确立案、移送、开庭等各环节的时间限制,严格中止审理、延长审限等审批手续,落实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案件超期、拖延办案问题。对所反映的拖延办案的问题,认真查改,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及时高效的进行。

    二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制度。依托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案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审判管理系统,明确网上办案的监管责任主体,细化网上办案的操作规程,对网上办案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对录入信息不及时或不准确的,及时通知责任人,督促其立即整改。

    三是建立案件质效通报制度。逐月将各业务部门案件质效情况进行评比,并在全院公开通报,明确办案过程中的优点与不足,形成案件流程管理在平时、考核在平时、督促在平时的动态化良性运行机制,促进工作科学发展,保障了案件办理的科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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