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两级法院全部设立金融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1-12-16 15:26:59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驻马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授牌


图为两级法院代表受领牌匾

     12月16日,驻马店市金融审判庭授牌仪式大会召开,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设立金融审判庭。驻马店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武国定、省法院民二庭庭长于东辉、驻马店中院常务副院长张心中、副院长曹宝川、驻马店银监分局局长白念勇出席授牌仪式。驻马店市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县、区法院主管副院长、民商事审判庭庭长及中院相关人员参加了授牌仪式。授牌仪式由驻马店中院副院长曹宝川主持。

    武国定指出,金融审判庭的成立是我市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金融司法专业化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近年来,我市法院系统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以司法创新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法院系统要以成立金融审判庭为契机,着力培养一支精通金融政策法规、熟悉金融市场运作的专业化金融审判队伍;要创新金融案件执行机制,加大对金融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度,依法维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尊重金融市场规则和交易惯例,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司法环境,最大限度化解金融风险。

    张心中副院长长指出,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受理的各类金融类案件呈现数量逐年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涉案标的额相对较高的特点。设立金融审判庭是为应对金融市场不断提升的司法需求,对于我市金融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设立金融审判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案件的审判效率,节约金融机构涉诉的司法成本,有利于加强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维护金融业合法权益。我市金融审判庭成立,将为金融机构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坚强的后盾。有了良好的诚信环境、坚强的权益保障机制,必将充分调动我市金融业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积极性,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和品种,为更好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

    曹宝川宣读了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推广金融审判庭的意见》和《关于建立金融审判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金融审判庭受案范围包括借款纠纷、储蓄纠纷、保险纠纷、证券类纠纷、期货类纠纷、票据类纠纷、信用卡类纠纷、保险纠纷、证券类纠纷、典当纠纷、融资租赁纠纷、涉金融仲裁纠纷。金融审判庭的职责是本辖区金融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向金融机构发布金融案件审判信息及典型案例、向有关部门提出有关金融案件的司法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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