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中的一项重点来抓,成立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极争取县妇联的配合和支持,并充分利用县妇联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拓宽了解决妇女合法权益的方法和途径,2011年以来,我院共审理涉及妇女合法权益案件200余件,有力的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一是切实发挥审判优势,妥善审理妇女维权案件。我院在审理涉及妇女权益案件时,不断强化诉讼调解,始终将调解贯穿于案件的每一个环节。紧紧依靠我县妇女干部陪审员全方位、多层次地做好妇女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沟通的时段,及时的化解矛盾,力求做到案结事了,切实保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不成的婚姻案件,我院法官会用法律手段帮助妇女摆脱痛苦的婚姻。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在合法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婚姻法》中的的规定来办理,按尽量满足女方的意愿以及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来处理,切实做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二是通过案件审理 ,树立良好社会风尚。我院的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贯彻《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啊法规,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倡导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传统美德,依法制裁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灵活运用法律法规,从实体上保障妇女合法权利的实现,为她们撑起了坚实的保护伞,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横向联系,结合多部门参与妇女维权。为了更好的维护妇女权益,我院积极联系妇联、民政等部门,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借助妇女干部对妇女的深入了解较深的优势,筛选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在庭审合议时充分听取她们的意见,使陪审制度有名有实,从而为我县的妇女撑起了一片坚实的法律“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