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泌阳县人民法院认真执行刑事证据规则和规范化量刑规则,确保刑事案件质量。继续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与教育并重,挽救与预防结合,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持有、走私、贩卖毒品,拐卖境外妇女,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从严、从重、从快,有力地遏制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打击和震慑犯罪的同时,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对那些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主观恶性较小,确有悔罪表现且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初犯、偶犯,依法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注重加强对赃款赃物的追缴,依法对被告人适用财产刑,使违法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不到便宜。
同时,加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件,调解结案4件,调解率为80%。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稳妥扎实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对判处缓刑的罪犯,书面告知其按时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报到,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在判决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判决书副本抄送司法行政部门,有效加强监管,促使罪犯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