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执行一啥,俺也感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2-01-04 14:55:21


    “没执行一啥,俺也感谢执行局,要不是刘法官几个人帮忙,俺这个年都不好过”,1月4日,上蔡县杨屯乡前张村村民刘玉琴,拉住该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刘存社的手说不尽的感激话,说着说着老泪纵横。

    2009年3月22日,刘玉琴的儿子高小强驾驶两轮摩托沿上和路由东向西在党店镇大翟路口,与由杨保国驾驶的自西向东行驶的三轮摩托相撞,高小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高小强醉酒驾驶机动车与对面来车会车时未靠右侧行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应付事故主要责任;杨保国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应付事故的次要责任。2009年6月上蔡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杨保国赔偿原告刘玉琴一家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2625元。

    刘玉琴现年66岁,她和丈夫已经没有劳动能力,她媳妇是名艾滋病感染者,两个孙女还是未成年人,高小强死亡后使这个家庭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困境。杨保国一贫如洗,近年来一直没有偿还能力,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明查暗访先后执行36次,始终没有执行到任何有价值的物品。近日,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存社等人在走访当事人时决定对这个濒临绝望的家庭实施司法救助,经多方努力,4000元司法救助金终于在元旦假期之后的第一天送到了刘玉琴手里。

    “截止目前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已经向10多名当事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司法救助金既帮助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解决特殊生活困难,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把司法救助金用到最迫切需要的地方去!”刘存社告诉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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