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熏心,黑心包工头强迫“智障人员”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2-02-14 09:11:39


    智障人员,本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要处于人们的关心和保护之下,才能得以生存,但是,却有人泯灭良心,把黑手伸向了他们。近日,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强迫“智障人员”劳动的案件,三名利益熏心的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吞下了自己所种下的恶果。

    据了解,2011年7月份,被告人阎一、刘二等人到驻马店以每名1000元的价格从邝三手里买走两名痴呆人员,7月到9月期间,阎一总共使用4名痴呆人员为其干活,期间对这些痴呆人员进行威胁,打骂,延长工时不给发工资,为防止他们逃跑晚上把他们锁在工棚里等手段进行强迫劳动。

    另外,邝三总共带领6名痴呆人员到刘二的窑厂打工,期间也是采用威胁、打骂、延长工时、不发工资等手段强迫劳动,并和阎一商量防止他们管理的痴呆人员逃走,把这些痴呆人员睡觉时锁在工棚里限制人身自由。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殴打、延长工时的方法无偿强迫痴障人员劳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严重损害了这些智障人员的身心健康,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依法判处闫一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邝三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刘二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法律对三被告的严惩,也为世人敲响了警钟。日前,三被告已上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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