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法院近日收到天津某部队政治处发来的致谢函,感谢法院妥善解决了一起堂兄弟之间的债务纠纷,依法维护了一名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较好地修复了亲情之间的裂缝。
申请人王龙与被执行人狄富债务纠纷一案中,原、被告系姑表兄弟,原告王龙是现役军人。2010年4月,狄富因生意急需用钱,向表哥王龙借款六万元。后因狄富生意出现亏空,未能及时还款。王龙为了追要自己的债权,于2011年1月5日向新蔡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狄富偿还原告王龙欠款六万元,并承担违约金一万两千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于2012年1月4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便回到部队。立案后,执行人员经过与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接触,了解到被执行人家庭确属困难,且对原告诉至法院的事实感到气愤。经过执行人员分析一致认为:“该案情况特殊,亲情关系尚存。被执行人家庭贫寒无法履行的事实存在,暂时不易采取强制措施。”工作中本着维护亲情和全力保障军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一方面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向其说明被执行人家庭实际情况,同时邀请到其亲戚参与调解工作。经过多方努力,为了维系亲情,申请人自愿放弃三万二千元,被执行人也多方筹钱,一次性付清四万元欠款,至此案件全部执行清结。
王龙所在部队得知此事后,对法院工作表示满意。特要求王龙向新蔡法院发来感谢函,感谢法院在王龙因“两会”及部队工作实际情况不能到庭的情况下,维护了军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