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法院四项措施积极参与平安建设

  发布时间:2012-03-06 09:17:34


    2011年以来,新蔡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为化解各类矛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该院党组对平安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和全院干警会,传达关于“平安创建”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统筹部署相关工作。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实效,该院还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庭室负责人各负其责,切实为平安创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此外,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院还将各部门平安创建工作进行量化,将其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在全院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出力的参与氛围。

    二是严厉打击,注重预防。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手段和重要职责。为此,该院从全县综治大局出发,以刑事审判为首要突破口,坚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规范自首、立功的认定标准、查证程序和从宽处罚幅度,对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或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规定,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刑事审判各个环节。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探索社会延伸保护,运用多种形式传播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守法意识。

    三是强化稳控,妥善化解。妥善化解信访隐患,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是人民法院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上,该院坚持标本兼治,一手抓案件处理,一手抓源头治理。一是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坚持一把手负责制、领导接待日制、首问接访制等制度,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案件,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消化了一批上访老户和重信重访案件。二是注重从案件审理和执行环节上化解矛盾,从源头上消除涉诉信访隐患。认真开展大接访活动,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对能解决的问题当场处理,尽力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

    四是定纷止争,促进和谐。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人民法院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该院一方面坚持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民生、促进发展”作为民商事审判的出发点,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另一方面,支持与监督并重化解行政争议,在督促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加强对当事人的诉前引导、协调工作,努力营造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和人民法院三方之间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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