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推行“法进校园”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2-03-06 15:32:57


    2012年初,汝南法院针对近年来校园纠纷不断增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上升的现状,积极拓展社会管理创新模式,与县教育局联合,在辖区县城和17个乡镇内的46所中学、中心小学推行“法进校园”工作机制。汝南法院40名法官接受汝南县教育局颁发的聘任书,成为全县46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为便于联系开展工作,该院将 “法制副校长” 名单登记造册,并将法官姓名、照片及联系电话制成版面张贴于任职学校。40名“法制副校长”利用业余时间走进校园,深入开展讲授法制课、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学校诉前解决涉法纠纷等一系列法律服务活动。

    按照方案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每年到任职学校讲授法制课不少于1次,到学校走访座谈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12次,通过做好普法宣传、开展诉前调解、配合相关部门及业务庭室法官调处案件等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学校发生的涉法纠纷;另外还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旁听业相关刑事、民事案件的开庭审判,增强普法效果。各法制副校长的上述活动内容,均及时记入活动记录本,列入年终绩效考评。

    该院专门抽调刑事、民事等相关业务庭室法官编写《校园常见纠纷的处理及相关法律法规》、《校园法制课讲座》、《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校园赔偿案件典型案例》等材料,作为法官开展工作的书面材料,便于学校师生学习参考。

    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每半年召开一次“法进校园”工作研讨会,吸收各部门各阶层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将上述活动内容及方案及时全面制作音像资料,报送县委、政府、人大、教育局、广电局、团县委,取得了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营造出浓厚舆论氛围和良好工作软环境。

    同时在法院刑事、民事审判中,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刑事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挽救预防为主,惩戒警示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矫治未成年学生,促使其尽快改正错误,重返社会;对侵害学校财产、教师、学生人身与财产的刑事案件快审快结,依法严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校园教学秩序;对校园发生的人身赔偿案件,尤其是教学双方发生的案件,衡平兼顾双方权益,着重调解,钝化矛盾,坚持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消除不当影响。

    汝南法院通过法进校园工作机制,创新途径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了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提升了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好评,为维护汝南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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