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7日,确山县任店镇辖区的陈东红、焦熹等3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受到确山县人民法院任店法庭的邀请,观摩该庭审理的原告汪东兴与被告刘建中民间借贷纠纷案和原告藏春生与被告高新建买卖合同纠纷案等两起案件。先后经过两个小时庭审后,法庭的审判员郭全成、陈超和书记员李雨桐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请在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该庭的庭审进行评议。合议庭组成人员娴熟的庭审技巧、规范的庭审秩序,赢得了参观观摩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赞扬和肯定。
确山县人民法院任店法庭自2008年以来,把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联络放在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主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接受其监督,截止目前,已有6起案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观摩。在任店镇人大主席团和李新店镇人大主席团的帮助下,两个乡镇成立了人民陪审团,为法庭审理的案件提供建议。在乡镇人大代表的帮助下,化解了一批矛盾激化,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分解了集中在基层法庭的矛盾,减轻了办案法官的办案压力。通过上述观摩活动,展示了法官的良好形象,也增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确山县任店镇党委书记张维扬对任店法庭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且在全镇二级机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会议上提出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