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法院

  发布时间:2012-03-09 08:30:55


    正阳县人民法院始终把自觉接受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不断探索依法审判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新途径,着力打造阳光法院,树立司法公正公平形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该院每年都向人大报告法院全面工作,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事项、重大人事任免、重大案件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等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检查指导工作,邀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案件庭审、执行过程,每月都向人大政协发送法院信息简报。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通过基层推荐,并经该院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考察组考核公示,报请上级机关批准任命的方式,公开选任了人民陪审员46名。该院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去年至今,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658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89.1%。

      实行裁判文书公开。凡是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充分利用正阳法院网这个平台,对法院审结的依法能够向社会公开的案件文书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监督,实现了公民自由查阅裁判文书。

     公开宣传司法活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主动与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及时通报法院工作重大部署以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大案、要案审判情况,最大限度地加强与群众的沟通,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