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建立维权“绿色通道”维护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12-03-12 09:52:06


   正阳法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在立案、排期、移送、执行等环节上确保消费者权益争议案件的优先处理,依法及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0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类争议案件106件,审结106件,结案率100%。审结消费者权益争议标的118.34万元,执行到位率100%。

    一是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做到快立案。立案时符合立案起诉条件的当即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指导提供诉讼材料,做到当天立案,排期时不受立案顺序的限制,确保优先于其他类型案件,单独排定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及审判人员,做到当天完成排期,为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创造便利条件。立案庭设立专人指导消费者诉讼活动,对消费者的接待、立案、减缓免收诉讼实行三优先,降低维权成本,简化起诉方式。

    二是建立快审快结机制。做到快审理。从民事庭抽调维权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组成专门的合议庭,集中审理消费者权益争议案件,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限期结案,确保审判结果落实到实处。充分行使释明权,法定审限内快审、快结、快执行,对人数多、矛盾容易激化的维权案件,通过判前调解程序就地化解矛盾。加大对消费者维权案件的执行力度,做到快执行。对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的,由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对执行到位的款项,在三日内支付给被消费者;对此类案件严格适用裁定中止执行规定,切实兑现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执结率、标的到位率达100%。

    三是建立法律宣传与法制教育机制,使消费者知法守法。针对部分消费者法律知识缺乏、诉讼成本高等情况,把维权与“3·15”活动紧密结合,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通过法制讲座、参加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并接受公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防止滥用诉权,促进商家的树立诚信意识,质量意识

   四是建立相关部门联合的协作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针对消费者维权出现的三包、维修、中介等新问题、新情况,积极与消费者协会、工商、质检等相关单位联动,探索解决纠纷的新机制,做好协调工作。对消费者协会需要提供法律帮助或指导的,法院派人进行诉前调解,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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