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3月12日,驻马店中院发出通报,在全市法院系统对驿城区法院法官王录坡舍己救人的行为给予表扬,并号召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向王录坡法官学习。
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下午4点50分左右,突然从驻马店市白桥路练江河桥上传来:“有人落水啦!桥下死人啦!”的呼叫声,此时,正在附近的驿城区法院民二庭法官王录坡听到呼声,迅速向桥头奔去,并边跑边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跑到河边,他望见远处水面有个人影在微微颤动,随即大喊“人还活着,快救人”,当即拨开围观群众,纵身跳进冰冷的河中。这时,消防救援人员也赶到现场,两名消防战士也跳进河里。落水者为一名五十多岁的妇女,在冰冷的河水中已奄奄一息,情况十分危急。消防战士用绳索拴住老人后发现绳索太短,根本够不着岸边。王录坡见状抓起绳索一端用尽全力往岸上拉,两名消防战士则在水中托着老人,将溺水老人从深水中救起并抬至岸边。120急救人员来后,马上将老人送往医院急救。王录坡上岸后,手脚冻得已毫无知觉,在围观群众的叫好声中,他却悄然地离开了。
据了解,落水者冉某系驻马店市驿城区朱古洞乡姚后村村民,因多年患腰间盘突出和骨质增生等疾病造成家庭极度困难,加之不堪病痛折磨,遂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通报指出,王录坡同志勇救落水群众的行为,鲜明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荣辱观,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生动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通报号召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向王录坡同志学习,学习他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英雄气概,淡泊名利、老实做人、踏实做事、朴实无华的精神境界。以王录坡同志为榜样,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忠诚履职,热心为群众、为社会办好事、办实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