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建立“三项机制”,积极发挥基层法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2-03-13 08:43:12


    为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扎根基层、了解基层的优势和特点,切实维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泌阳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建立了三项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作用,力促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建立司法调解确认机制。基层法庭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在力促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的基础上,若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执行内容的,可自愿申请法庭依法确认,对符合确认条件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以确保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

二、建立司法应急处理机制。基层法庭的辖区内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的案件,确保做到反应迅速、在了解案件详细信息的同时,第一时间向院党组报告,经过院党组的决定,迅速成立应急处理小组,以更好的处置突发事件、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建立司法宣传机制。基层法庭平日里注重司法宣传,通过定期宣讲、巡回法庭、开设讲座、发放法律书籍等多种形式,积极发挥宣传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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