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2-03-13 08:46:05


     今年以来,汝南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以强化多元调解为突破口,在构建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的多元调解机制方面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和尝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汝南县法院以创先争优为载体,积极推行司法便民措施。坚持把巡回调解、就地化解矛盾作为“案结事了”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涉农案件及其他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由专人负责、定期联系。加大诉前调处力度,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民事法官组成“巡回法庭”,开展送法进机关、企业、校园、社区、乡村活动。针对农村土地承包、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纠纷等涉及民生的诉讼案件,采取上门立案、巡回审理、现场调解,巡回就地办案,将法庭搬到乡镇、村头和发案地,把调解工作做到边远农村、农家小院、田间地头,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指导服务,真正让群众了解法庭审判程序,帮助各类民事主体增强抵御风险、化解危机的能力,使各类民事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汝南县法院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优势,依托一站式立案大厅窗口建设功能,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重视发挥调解对化解社会矛盾的特殊作用,多做调解工作,力求多调解结案。强化诉讼引导,对当事人进行理性疏导、教育规劝、风险提示等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立案审查,建立立案调解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面对矛盾纠纷、理性处理纠纷,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为妥善处理不断增多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协调沟通,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采取速裁与庭前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共调处案件纠纷,努力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不断加大庭中、庭后调解力度,实现即收即调,即调即结,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功能。对于在庭前无法解决的纠纷,坚持在庭中、庭后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诉讼调解,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通过多元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实践,取得了调解撤诉率高、自动履行率高、发回改判低、上诉缠诉少、上访信访少的良好效果。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感受到司法为民的便捷。通过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强化各个环节的衔接,全方位地进行调解,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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