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法院充分发挥调节社会经济关系,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职责,采取五项措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是开展巡回办案,提高便民措施。针对广大农民文化层次、法律素养偏低,对诉讼的程序、规则比较陌生,农民群众往往不懂得利用法律的手段来及时有效地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现象,该院积极开展巡回办案,送法上门。针对涉农案件,在证据收集固定上,该院强化人民法院职能、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真正有理的农民提供法律帮助,避免其因举证不能而败诉,给农民解决纠纷提供更多的便利。
二是依法及时审理,提供服务延伸。该院在依法及时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积极主动地向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会以及有关涉农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从审理涉农案件中找出矛盾产生的根源和杜绝此类案件发生的途径,从而推动农村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进程。
三是加强普法教育,筑牢法制观念。该院利用农村赶集、设立固定法律咨询点等方式送法下乡,引导农民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在加强法制宣传的同时,注重道德、公德的宣传,切实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农民诚信,环保意识,公德意识,仁爱意识,使广大农民形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
四是强化调解意识,化解矛盾纠纷。司法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也是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更广大领域内维护社会稳定。该院为缓解人民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讼累,依法构建以司法为主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调解意识,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使涉诉群众从诉讼的负担中解脱出来,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正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效保障。
五是加强基础建设,改进法庭工作。该院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功能,努力夯实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在法庭建设上,多方面争取资金建设标准化法庭,并为法庭配备了高标准的办公办案生活设施,使同志们生活舒心、工作安心,杜绝了法庭走读现象。在队伍建设上,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年富力强,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同志走上法庭庭长、副庭长的岗位。另选派业务骨干到法庭工作,并规定凡新招录人员,拟任命审判职称人员先到法庭锻炼,为法庭工作注入了活力,保证了法庭工作的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