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积极创新审判管理办法,认真落实“三通报三评判”工作制度,有力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各项绩效指标均处于良性区位运行。
一是通报办案进度,做好案件信息录入评判。坚持每月上旬确定全院业务庭及法庭预收、结案件任务,每月中旬进行报结案件统计分析,通过分析每个办案单位的收结案件情况,宏观把控结案进度。对办案效率低下、拖延办案和未结案件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由审管办专门分析原因,整合办案力量,制定审结案件进度表。与此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做好案件信息录入操作。不定期地对各业务单位和法庭案件录入情况进行检查评判,对照卷宗材料检查案件信息录入质量,看录入信息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做好跟踪检查。
二是通报优秀(瑕疵)文书,做好法官绩效评判。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将文书制作纳入创先争优主要内容,严格落实文书评查制度。每月由审管办组织力量对各业务庭和法庭报送的文书逐一评查。对优秀文书、良好文书和瑕疵文书分门别类进行统计,并按“优秀、称职、不称职”进行等次确定,据实通报。以此作为年终评选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优秀工作者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是通报案件评查质量情况,做好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原因分析评判。审管办(审监庭)每月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并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鉴定意见。对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形成书面评查通报,将问题进行分析归纳,集中讲评,挖掘问题根源,总结经验与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加强对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以及违反审判管理规定情形案件的原因分析,对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疑难问题有针对性地摸排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提出改进意见。对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实存在错误的案件,由纪检监察室进行错案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