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姐夫斗狠打死人 “糊涂汉”获刑14年

  发布时间:2012-03-21 09:29:14


    姐夫饮酒后回家,怕姐夫路上出事而护送,当姐夫寻衅滋事时本应及时劝阻、保障姐夫的安全,而平舆县的“糊涂汉”孟某不但不劝阻姐夫,还助酒醉后的姐夫斗狠,将路人打伤致死。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孟某有期徒刑14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42451.26元。

    2006年3月4日,朱某某去岳父家走亲戚,喝多了酒。晚上九点左右,朱某某的岳父让儿子孟某某骑着摩托车送朱某某回家,走到朱庄后面的一条东西路上,碰见骑自行车的蒋某和石某某,因说话与蒋某不投机,朱某给孟某某说:撵上修理修理他(就是打他的意思)。孟某某此时非但不劝阻,反而依着姐夫的意识骑着摩托车去追他们,一直撵到一个门市部门口,见蒋某某去敲门买烟,朱某某便对蒋某说:“是你在后楼牛,还是我在后楼牛……”。一番理论过后,朱某某用拳头在蒋某某头上、脸上、身上乱打,还用脚跺,孟某也协助姐夫撕扯蒋某某,将蒋某某打倒在地。看蒋某某倒在地上,孟某某就骑着摩托车带着姐夫朱某某走了。蒋某某经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平舆法院认为,被告人孟某某伙同其姐夫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孟某某伙同其姐夫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孟某某的姐夫朱某某,也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