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挖墙打洞盗猪案案犯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3-29 10:12:49


    近日,随着平舆县人民法院对谷某、谷某某的宣判,发生在平舆县的系列挖墙打洞盗猪案,四名案犯中的三名案犯已被判刑,另一名案犯麻某仍被追逃。

    疯狂盗猪百里引恐慌

    2010年11月10日夜晚,冯某伙同谷某、谷某某、麻某在平舆县庙湾镇庙湾村委宏利养殖场,采取在墙上挖洞的手段盗走生猪27头。猪场门锁没有被撬痕迹,而一夜之间一圈猪就猪走圈空,利用相同手段在2010年7月至11月期间,四人对平舆县方圆百里的养猪场进行猖狂盗窃,连续作案7起,盗窃生猪112头,涉案金额达到了142541元。一时间在平舆县庙湾等几个乡镇及周边县市的几个乡镇弄得人心惶惶。忧心忡忡的养猪户们只有加强猪圈安全防范,对猪圈加大巡查,但是,四人采取挖墙打洞的方法令很多养猪户难以防范。案发前案犯冯某在与同伴的戏言中,曾口出狂言:“百里之内的生猪都是养猪场给他们养的!”养猪户们日夜担心,在猪出栏之前唯恐被偷猪贼偷走。

    多行不义必自毙,四名案犯被公安机关通缉,2010年12月4日案犯冯某被抓获, 2011年6月27日,平舆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逃的被告人谷某、谷某某迫于压力于2011年8月9日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2012年2月20日,平舆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谷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谷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