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河南省省正阳县真阳镇某庄村委大院内挤满前来旁听开庭的居民,正阳法院王勿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
1998年,正阳县陡沟镇农民仲谋与正阳县真阳镇某组的村民聂某结为夫妻,仲谋某并做了上门女婿。在征得妻子所在的村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仲谋某将户口迁至妻子户籍所在地。户口迁入后,并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去年,因修路征收了该组土地,并支付了某组几十万元征地款。可某组却以仲谋一家属寄居户为由,拒绝支付土地补偿款。仲谋夫妇一气之下将某村民组告上法庭,要求村民组支付土地补偿款。
由于此类案件近年来在发生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王勿桥法庭从方便当事人出发,将“巡回法庭”设在原告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同时邀请了辖区内部分人大代表、村民调主任及村民代表计40多人旁听。在现场开庭审理的同时,进行以案说法,从而化解了矛盾,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图为3月29日上午, 法官在村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进行现场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