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辛店法庭庭长陈杰为了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为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办理了低保,此举受到群众的好评。
2012年1月,平舆县法院陈庭长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多次走访被告人刘某,了解到刘某家中有一个孩子刚三岁,有一七旬老母,刘某2011年4月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遭受重伤造成下肢瘫痪,生活很困难。在审理过程中,陈庭长考虑到刘某的身体情况、生活境况及家庭状况,多次做刘某妻子的工作。
庭审当天,陈庭长就到辛店乡民政所帮助刘某申请办理低保。看到法官对当事人这样帮助,辛店乡民政所工作人员感慨地说:“我工作这么多年了,第一次看到法官铁面柔情,这样帮助当事人,这件事我们一定尽快办理。”很快为刘某办理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陈法官多次调解工作无果后,刘某在病床上感动地说:“感谢法官为我做的工作,你们的爱心使我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强扭的瓜不甜,我同意离婚,我以后一定会好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