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流程能否有效管理和监控,直接涉及每个案件的办案效率和质量,直接涉及审判行为的规范化程度,是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管理有效手段和关键所在。我院根据高院要求和自身情况采取四项措施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切实提高审判效率。
1、成立机构,专人管理。成立独立运行的案件流程管理办公室,聘用审判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和组织有责任心、能力强的干警,每天不定期地通过现场检查和网络监控方式,检查审判人员流程落实情况。并根据现场检查出情况和通过系统发现的问题,每周进行流程落实情况通报,将不按期开庭、不遵守审判纪律等问题点名道姓通报全院。
2、建立系统,网络运行。为有效落实审判流程,相应创设了立案管理、分案管理、排期管理等十二个流程节点,通过十二个节点完成流程的正常运行。案件管理系统具有四大功能,一是信息传递功能。资料传递、领导签发、审委会阅卷等信息都是“网来网走”,提高了效率,节省了人力。二是资源共享功能。相关资料只需在某一个环节录入一次,其他环节法律文书上的相应数据自动生成。三是实时监督功能。在“审限”基础上,我们又对每一个审判环节完成时限作了“制限”规定,避免了审判人员有超“审限”或“制限”现象。院领导和案件流程管理办公室可随时掌握全院审判法庭的庭审情况。
3、健全制度,严抓落实。为保障审判流程顺畅运行,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实施细则》;立案阶段制定了《立案工作规则》、《保全执行工作规则》等制度;在审判环节制定了《严格执行审限、制限的若干规定》等制度;在执行环节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等制度。使每一个审判行为,每一个流程环节都有章可循。
4、 注重实效,多措并举。一是院长值周。立案大厅设立院长值周室,周二由院长值周,其余四天由一名副院长值周。值周期间,除接待来信来访外,主要职责就是检查审判流程落实情况。二是院长督办。每周一下午召开工作学习会,副院长汇报上周工作,院长部署下周工作要点,对重点、疑难复杂案件以“院长督办要点”和“院长督办单”的形式发到责任人手中,限时结案。三是纳入考评。我院开发了干警业绩考评系统,并与案件管理系统终端相连,使审判工作与业绩考评同步操作、同步考评。每名法官每月(年)审理多少起案件,当庭宣判率、上诉率、更审改判率以及超审限、制限等审判数据都实现了网上监控、网上统计、自动生成考评结果。
通过以上措施实施,我院审判管理工作取得很大进步,“按流程办事就是按法律办事”的意识已在干警中扎根,审判效率由此得到很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