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法院四个“坚持”,做好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2-04-11 09:13:17


    遂平县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具体执行工作中去,对每一个案件的执行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执行方法,巧妙运用执行措施最大限度执结案件,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09年11月至2011年12月,遂平县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数量685件,结案数量为650件、结案率为94.9%,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坚持“生道执行”,重视民生案件执行

    在执行工作中,高度重视对涉及百姓民生、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提出的“生道执行”理念,制定、论证执行方案、突发事件处理预案,采取适当、有力的执行措施,案件得以稳妥、顺利执行,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了一批涉及民生、稳定的问题,得到了党委、人大、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坚持“和谐执行”,重视督办案件和信访案件处理

    我院坚持“和谐执行”理念,依法加强执行监督和执行督促,法院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对于执行信访案件,实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专人办理和局、庭长接访制度。在制度和机制建设方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努力加强执行信访审查机构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原则上按照合议庭的模式组建执行信访审查机构

   (三)坚持“谦抑执行”,尽力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稳定是司法工作为大局服务的具体表现。对一些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面较大,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执行案件既要迅速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在执行手段上保持适度、合理,这为执行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褚堂乡惠民塑胶厂拖欠二十一名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执行中,遂平法院派出10多名执行人员分别对二十一名涉案农民工做思想工作,对农民工提出的问题释法答疑,通过细致、耐心、高效的工作,既实现了执行目的,维护了二十一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一场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坚持“廉洁执行”,高度重视队伍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局领导与内设机构负责人签订、内设机构负责人与所属执行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层层落实。全体干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持廉洁自律。二是廉政教育长抓不懈。定期召开本院全体执行干警参加的廉政及纪律作风教育大会,总结经验教训,剖析存在问题,寻找建设廉洁执行队伍的策略和措施。三是严肃查究执行违法违纪。我局加强内部监督,推行违法违纪内部纠查制度。发现有任何违法违纪的线索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四是通过不断学习,提高人员素质。鼓励干警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来阅读专业书籍提高自身专业素养,阅读政治理论书籍提高自身政治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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