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法院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2-04-13 09:32:56


    为切实提高法院自身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管理促审判的能动作用,汝南法院创新管理理念,在以院长、庭长、审判员为主线的纵向管理模式基础上,强化综合职能部门对业务部门的横向管理作用,通过纵横交错,建立起网格化管理体系,促进审判工作高效运行。

     一是更新管理理念,纵横交错网格管理。长期以来法院一直坚持传统的以院长、庭长、审判员为主线的纵向管理模式,通过逐级管理推动审判工作开展。但单一的纵向管理模式下,各部门之间各自为阵,缺少相互监督和制约,甚至存在监管盲点,该院针对这一问题,强化综合职能部门的横向管理职责,将横向管理地位提升至与纵向管理同等高度,构建纵横交错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精细化管理的理念运用于法院工作之中,推动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

    二是拓宽管理主体,动员全院查找问题。动员全院干警积极参与法院管理,将管理主体拓宽至每名干警。以庭室为单位,召开部门会议,由全体干警针对法院管理、服务中有待完善和改进的地方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召开全院民主生活会,由各部门代表将本部门所提意见和建议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最后由纪检监察部门将各部门所提问题和意见进行汇总与归纳,向院党组报告。最终,共汇总了12类38个问题,其中涉及职能部门综合保障的有5大类16个问题,涉及公正廉洁执法的有8大类25个问题,涵盖了法院管理的各个方面。

    三是分解落实责任,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在汇总问题的基础上,将问题进行责任分解,制作《责任分解表》,列明问题的类型、具体存在的问题、问题的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建议、完成时限。例如针对执法不规范、不作为类问题,列明具体存在上诉案卷移转不规范、公告发送不及时、庭审过程不规范、光盘刻录质量差等细节问题,指定由诉讼服务办公室、监察室、办公室等作为责任部门,要求责任部门深入、客观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在限定的时间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建章立制,切实发挥职能部门横向管理作用。

    四是确立终极监督者,确保管理有效开展。形成以纪检监察部门为终极责任追究者的监督体系,保障横向管理有效开展。由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横向管理的推动者和监督者,将全院性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提出整改措施的建议,并限定职能部门完成对策制定的时间。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将制度落实的具体责任明确到部门、个人,以纪检监察部门为终极责任追究者,以严格的监督推动横向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促使横纵管理有效衔接。加强综合职能部门间的联动,部分问题的解决,不是一个部门可以独立完成的,需要多个综合职能部门共同协商,联合制定管理措施。加强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间的联动,综合职能部门在发挥横向管理作用的同时,通过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借助纵向管理力量,通过院庭长的督促领导,确保所采取的对策、措施得以落实、制定的制度得以有效执行,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稳步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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