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3日上午,河南西平法院大门口鞭炮齐鸣,人头攒动,引来无数行人驻足观看。经了解,民一庭法官王刚最近办结了一起民事案件。经他多次深入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于是当事人李某及其家属亲自上门送锦旗向他致谢。
李某在县城购买了一套住房后对住房进行装修,并将该装修工作承揽给刘某。刘某施工后,李某锁门等待吉日乔迁新居,不料因水管质量有问题,厨房中一段水管迸裂,将李某的新房地板浸泡,积水透过楼板缝,又浸泡了下层住户陈某的结婚用新房及家具,致使陈某房屋及家具严重受损。于是,陈某要求李某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李某要求刘某赔偿,三方协商不成,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
县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法官亲自到现场查看了两家的受损情况,多次不辞辛苦、不厌其烦地主持双方调解。经过法官深入细致的法理分析和推心置腹的诚恳交谈,三方深受感动,均表示了谅解。最后刘某一次性赔偿李某各项损失8000元;李某立即将赔偿款交给了陈某,案件得到了彻底解决。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很是感激,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