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1日上午,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将439117.63元钱送到驿城区刘阁乡姚庄村民组村民张保手上,其父满含热泪,泣不成声地念叨:“谢谢法官救了俺全家,让俺家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希望!”
受害人张保在驻马店市区一家饭店当厨师,2011年1月30日他在下班途中,被一辆大客车撞成重伤,住院6个多月,花去医疗费20多万元。经司法鉴定,张保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存在长期护理依赖,系颅脑围上所致重度精神障碍,构成三级伤残。原本张保一家六口人,其母双目失明,妻子和哥哥也肢体残疾,其父已六十多岁,还有一个6岁的儿子。平时,张保一家就是当地的特困户,他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出事后,家里的顶梁柱倒了,本已贫困的家更是雪上加霜,其父无奈只能苦苦支撑。张保家遇到的困难,引起当地新闻媒体关注,张保在热心人的帮助下开始了法律维权。
张保等四人作为原告对肇事车主、车辆挂靠单位及被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了诉讼,请求赔偿各项损失近百万元。为切实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为民宗旨,提升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张保家的特困情况,驿城区法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通了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简化立案程序,缓交了原告一万多元受理费,立案当天案件即转到业务庭审理。考虑原告张保行动不便,该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巡回审判,法官们不辞劳苦奔走在原告和医院、肇事车主、车辆挂靠单位、保险公司之间查清案情,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将法庭设在张保家院内开庭审理。合议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该院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四原告各项损失659325.63元,扣除被告已垫付部分,保险公司还应支付439117.63元。该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没有上诉。
为使原告张保等人及时得到赔偿款,合议庭的法官们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多次前往保险公司,督促其加快理赔办理速度,及时履行赔付义务。在法官们的努力下,促使被告保险公司一次性履行清赔偿义务,使原告张保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部实现,司法的阳光最终洒向了这个特困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