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执行玩失踪 形成合力抓老赖

  发布时间:2012-04-19 08:55:57


    在石场作业遭意外变成“独眼龙”,石场老板竟失踪四处躲执行。日前,我院执结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件,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系泌阳县春水镇一家私营企业(矿石)业主,白某系王某雇员,2009年3月白某在石场作业时意外头部受伤,造成了一只眼睛失明,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白某遂将王某告上了法庭,经审理我院判处被告王某赔偿原告白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846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到我院申请执行。我院向被告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王某东躲西藏逃避执行,案件承办人数次去被执行人住所地和石场找人其始终隐藏不见,并给执行工作设置了种种障碍。在这种情况下,执行人员果断决定拓宽执行渠道,请求加大协助执行力度,于是我院给春水镇派出所、司法所分别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经多方努力终于将被执行人王某控制。我院遂对王某实施司法拘留,期间王某迫于压力将款项全部履行完毕,案件终于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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