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作为地市级中级人民法院,驻马店中院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政治性、科学性和服务性”三位一体的宣传理念。
一是政治性,即法制宣传工作要有明确的目标,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牢记坚持党的领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宗旨。驻马店中院周期性的召开全市两级法院院长会议,要求司法宣传工作上要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大政方针,以司法宣传工作提升法院形象,巩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神圣地位。
二是科学性,即法制宣传工作的开展要遵循科学规律。法制宣传是特殊的新闻宣传,但也要遵守新闻宣传的一般规律。多年来,在中院的号召下,两级法院的宣传工作一直本着求真务实、有效传播的原则进行,务必使法院发布的每则新闻都真实可靠,群众喜欢看,大伙愿意信,有效地起到宣传法院工作,提升法官形象的作用。
三是服务性,即法制宣传工作的落脚点是为人民服务。法制宣传要通过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方式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通过市县两级网络,两级法院在各自的政务网站上,每天都要从大量案例中选摘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进行编排,实时上网发布,力求广大群众都能通过我们的网站,学习到实用的法律知识。
凭借较高的政治觉悟、科学的工作方法、优良的服务意识,驻马店中院的宣传工作在不断地发展、进步着,力争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一个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