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落实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汝南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为进一步推进辖区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判前延伸,提高法律意识。在立案大厅增设了立案须知展板和便民资料架,并制作发放便民小册子、常见诉讼文书样式和常见民商事案件需提交的立案材料,帮助来访群众快捷立案,截至目前已发放近4000册。同时结合全县社会管理特点和法院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庭、镇、法官三位一体”综治司法联动调解机制,即法院各民事审判庭按照分片管理原则分别负责指导片区各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的各类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法庭为每个综合工作中心固定一名调解指导法官,法院和县综治办对指导法官进行登记备案,为综治司法联动调解编织人力保障网络。
二是审中延伸,扩大社会影响。坚持阳光审判原则,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开庭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对社会关注度高、所涉法律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涉诉当事人亲戚朋友等人旁听案件审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依托巡回审判和“法官进乡入户”制度,将庭审搬到村委会、街道或当事人家中,将庭审过程打造成法制课堂,实现矛盾化解和普法宣传的同步进行。充分发挥开庭审案对社会的引导功能,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向当事人阐明立法的宗旨和意义,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指导帮助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方面选派优秀干警组成法律宣讲小组,深入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普法宣传,另一方面通过“以案讲法”的形式在各类媒体刊发法制稿件;
三是判后延伸,巩固审判效果。注重发挥判后答疑在巩固案件效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让当事人打“便捷的官司”、“明白的官司”、“高效的官司”和“受尊重的官司”。在刑事审判中,一方面要充分体现严打方针,坚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从重从快地打击,决不手软;另一方面要坚持理性严打、依法办案,强化“稳、准、狠”。通过刑事打击,使犯罪分子认罪伏法,有力地震慑犯罪,促进社会治安形势好转,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对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犯,定期与社区矫正机构、监管负责人、社区干部及家长进行座谈,追踪了解未成年犯的思想转变和工作学习情况,帮助其解决求学和就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