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懂无知的孩子误入歧途,孩子的权益受到侵害……面对未成年人案件,河南省驻马店市两级法院不是一判了之,而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他们施以援手,向他们传递司法的温情。
2012年,在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的基础上,全市两级法院相继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并围绕“六个统一”(即统一理念、统一机构、统一范围、统一尺度、统一程序、统一格式)和“四个百分率”(即人民陪审员率、社会调查率、回访率、法制教育率均达到百分之百)的目标,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为孩子们撑起爱的保护伞。
随着一个个孩子迷途知返,一颗颗受伤的心灵得到抚慰,驻马店市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也取得了一项又一项佳绩:市中级法院、泌阳县法院被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其余九个基层法院的少年法庭全部被授予省级或市级“青年文明号”,并涌现出了“法官妈妈”、全国模范法官李其宏,全省优秀法官潘德芳等一批先进个人。
维权审判——为孩子撑起法律保护伞
“俺没钱没人,不懂法,打官司一窍不通,孩子的事能处理这么好,咋也没想到。”拿到调解书,吕某的父亲笑了。从儿子出事那天,吕某一家就为孩子的事纠结,一直担心赢不了官司。
原告吕某是新蔡县某中学一名学生,2011年9月在上体育课时身体受到伤害。因赔偿问题,吕家人多次到学校讨要说法未果。吕某一纸诉状将学校起诉到法院。
“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一定要特殊对待。”法官们在了解到吕家为给吕某治病已一贫如洗,备受伤痛和官司折磨的吕某情绪十分低落,法官立即启动诉讼绿色通道,为吕某制定了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并到学校调取了有利于吕某的证据。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案件迅速审结,学校主动要求调解,并及时兑现了赔偿款。
“许多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根源往往是其民事等权益得不到保障。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实行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的专门审理,能够集中力量,以更专业的职业水准和司法理念,审理好未成年人民事案件,避免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的成人化,既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国模范法官、被誉为“法官妈妈”的李其宏从事少年审判二十多年,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有着很深的了解。
自她担任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后,在全市法院力推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维权式审判。全市法院已开辟了民事、行政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通过司法救助、诉讼费减免缓、适当扩大职权取证范围、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等方面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近年来,全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坚持“最有效保障未成年人诉讼地位、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情感伤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的“三最”工作原则,通过“直审”和“参审”的方式审理涉少民事、行政案件,采取一切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程序性措施,积极主动地保护未成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三年来,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510多件,90%以上都以调解撤诉或协调结案。
心灵疗伤——帮孩子打开“心结”
这是一次极为普通的庭审,也是一次令人动容的庭审。
2010年7月8日上午,遂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3名稚气未脱的孩子因犯抢劫罪在这里受审。2010年2月5日凌晨,被告人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均为化名)携带作案工具到遂平县城前进路与国槐路交叉口等处,抢劫李某、白某等路人现金251元、折叠刀一把。
案发后,许多人都难以相信这一事实。因为在社区群众及学校老师和同学的眼里,他们都是听话、懂事、有礼貌的好孩子。张三品学兼优、多才多艺,在美术、书法及乒乓球方面都很有天赋,曾被授予“十佳少先队员”荣誉称号。在初中时,他还在全县星光杯乒乓球比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个人第二名的好成绩。李四从小学到初中学习成绩在班里都排在前十名,而且体育突出,经常代表学校参加市、县运动会,曾获遂平县冬季运动会男子10000米第一名。王五从小学就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读高中期间,还获得了“德育标兵”、英语口语比赛第一名等多项荣誉。
“这么优秀的孩子咋会走上犯罪道路,该如何帮他们走出心灵上的阴影,走好今后的人生路?”主审该案的县法院少年庭庭长张玉平从接手案件起,就一直思考这些问题。为此,她特意从团县委、县妇联请来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师,共同为孩子们“疗伤”。
法庭上,社会调查员结合走访学校、家庭的情况,深入浅出地分析几位被告人的犯罪成因,心理咨询师循循善诱,耐心为孩子解开思想上的疙瘩,告诫他们汲取教训,走好人生路。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看着早已哭着一团的父母,孩子心头的坚冰慢慢融化。“尊敬的法官阿姨,我因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不仅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失,给社会造成了危害,同时也将自己送进牢狱,将自己的亲人陷入痛苦之中,在看守所中,我感到非常的后悔……”“爸爸,妈妈,我错了……”法庭陈述阶段,张三泪如雨下,懊悔不已,朝父母深深鞠躬。李四也哭着表示懊悔,并“呼吁每一个同龄人,要以我为戒,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爸、妈,我对不起你们,昔日让你们引以为豪的儿子,此刻却让你们难以抬头……”话未说完,王五忽然面向父母跪倒在地磕头,泣不成声。
“没想到庭审效果这么好”,庭审结束后,张玉平庭长还在为几个孩子的转变感到高兴,“相信有今天心理咨询师对他们心理的矫正,这几个孩子一定会走好今后的路”。如何消除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阴影,使他们重塑健康人格,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近年来,驻马店市两级法院少年审判庭根据每个案件的特点和需要,在审判活动中特意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到审判活动中,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调查和心理辅导,剖析其犯罪动机,帮助其寻找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消除紧张心理和焦虑、抵触心理,正视自己、反省自己的行为。这项举措深受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的欢迎,为他们改善家教方式以及有效地配合矫治也指明了方向。
为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心理矫治的作用,少年庭的法官还邀请心理咨询师对他们进行培训和指导,学习心理学知识,以便使少年审判工作与心理矫治有机结合,提高帮教工作水平,不断推进少年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爱心调解——愈孩子心灵创伤
“我的婚姻够不幸的了,不能让孩子再受伤害了。你们与孩子非亲非故,却处处为孩子着想,让我不知道说啥好。我听你们的,有我吃的,也就有孩子花的。”面对法官苦口婆心的开导和三番五次的调解,郝某的父亲真诚地袒露心声。至此,一起剑拔弩张、当事人情绪严重对立的案件以达成抚养协议而撤诉。
原告郝某在父母离异后随母亲一同生活。由于母亲无固定工作,生活、学习费用难以得到保障,迫于无奈将父亲诉至法院,请求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泌阳县法院少年庭受理该案后,对其家庭情况进行了详尽调查。考虑到郝某未满十周岁,目前就读小学二年级,正是身体、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一旦案件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影响其学习成绩,从长远看还可能对其健康成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审判人员对郝某的父母进行了耐心调解。亲情、法律、道德,法官从多角度、不厌其烦地做被告思想工作,最终消弭了当事人双方因离婚而产生的对立情绪,被告答应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原告满十八周岁。
“调解最能有效及时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避免其再次受到情感伤害。比如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可能父母感情不和本身已经使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急需要抚慰,这些案件如果通过庭下调解,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妥善解决,对子女的影响会比判决小得多。如果不能调解结案,未成年人可能因抚养费用不能及时保障而贻误学业,对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重创,影响孩子世界观的正常形成。”案件圆满调解,主审法官对此感触很深,而这也是全市法院少年审判法官的共识。
为此,全市法院少年庭法官在处理涉少民事案件过程中,始终把调解工作摆在第一位,紧紧抓住“一切为孩子”这一情、理、法的切入点,把握住孩子父母的心理变化,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方式,教育、开导、说服他们达成和解,使案件双方当事人都能满意,从而创造较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的成长环境。近年来,全市法院少年庭成功调解了大量涉少民事案件,九成以上的有关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的案件以调解撤诉结案。平舆、确山、新蔡等法院少年法庭刑附民调解率高达85%以上,正阳法院少年庭2004年至2006年,2009年至2011年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100%,调解和解协议当庭履行率100%,进入执行程序和上诉率均为零。
社区矫正——助孩子走好人生路
“阿姨,感谢你们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失去自由的那段时间,我好害怕、好后悔。现在,我和朋友合伙搞了一个养鸡厂,想凭自己的劳动先挣点钱,生意好了,再扩大规模……”小辉说。
“阿姨,我今年就要参加高考了,我的成绩一直是我们班前几名,高考发挥好的话,考上本科院校应该没问题,谢谢你们帮助我转学,让我重拾生活信心。”小利说。
“阿姨,我因受家庭影响,喜欢研究食谱。我父母在广州开了一家餐馆,我想过去帮忙。”小华说。
今年2月26日,遂平县社区矫正中心。七八个孩子围坐在全国模范法官李其宏和遂平县法院少年庭的女法官们周围,向法官阿姨汇报他们近期的生活状况和未来的打算。孩子们对法官们这样亲热信任,还要从头说起。
2009年暑假期间,小辉(化名)在餐馆吃饭时和被害人发生口角并厮打,同行的小利和小华(二人均为化名)担心自己的朋友吃亏,遂上前帮助,造成被害人多处软组织受伤,耳膜穿孔,住院治疗一个多月,花费医药费近2万元。
庭审前,遂平县法院少年庭委托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进行社会调查,结果发现三个孩子平时尊老爱幼,无不良爱好。庭审中,三个孩子的家长拿来了孩子们获得的奖状、老师和学生的评语。其中,小利的学生成绩一直很优异,老师和同学们一致对他有较高的评价。三个孩子在庭审中,痛悔自己的冲动,哭着恳求法庭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官们认为:“仅仅依靠惩罚来约束邪恶是不够的,同时还必须运用劝善的戒律使其顿悟。”最后,法官多次做被害人工作,最终对被告人判处了缓刑,并交由当地司法机关进行社区矫正。
三个孩子从看守所出来那天,少年庭与他们的父母签订了四书:“社区矫正告知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帮教协议书”、“忠告书”,督促孩子们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教育,遵守判决书确定的禁止令。为了让小辉这样的失足少年回归社会,驻马店法院在遂平县法院试点社区矫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判前评估、联合管控、定期回访的系列管理机制,使法院帮教与社区矫正无缝对接。少年庭法官们还定期到社区矫正中心和孩子们家中进行回访帮教,及时了解、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变化和行为动态,为一个又一个迷途少年点燃了人生的希望和光明。
延伸职能——为孩子优化成长环境
“如果没抢到钱还会判刑吗?借五角钱不还会犯法吗?不小心伤害到别人,会判刑吗……”正值母亲节即将到来之际,2010年5月8日,“法官妈妈”李其宏来到驻马店市二中,围绕“爱心•责任与法助我健康成长”主题,为全体男生上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法制讲座。
能容纳千人的礼堂座无虚席。李其宏结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主要表现,并结合生动翔实的案例,采取法条解释与个案点评相结合的形式对法律常识进行深入浅出的普及宣传。讲座现场,同学们通过提问和传递纸条的方式,积极踊跃的提出法律问题,李其宏对学生们提出的问题一一给予了解答。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尚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意志品质薄弱,容易受到各种不良风气和坏思想的影响,稍有不慎,极易走上犯罪道路。通过对多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其中有98%的未成年人犯罪是初犯、偶犯,犯罪原因涉及家庭、社会多方面。为此,驻马店两级法院着眼于预防和保护,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与有关部门一起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实行“全面保护一条龙”,在少年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中,在诉前、诉中、诉后都始终以未成年人为中心,根据他们的身心特点,给予不同于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尽量将判决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通过以上渠道延伸司法功能,编织起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网,构筑全面维权的社会干预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联动机制。市中院少年庭与市综治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日报社等多家单位密切协作,先后建成了多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了多次“青少年维权月”、清除校园周边环境、建立不良行为矫正中心等一系列旨在构建未成年人权益社会保护体系的行动,已初步形成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面保护的格局。
全市法院系统在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同时,通过法官兼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组织模拟法庭、举办展览,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合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观念,共同推进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保护。截至2011年底,驻马店市两级法院少年庭先后举办了300多期家长法制培训班,受教育家长达千余人,深入学校、社区授课400多次,受教育、矫治的未成年人达300多万人,受到学校、家长、未成年人的欢迎和好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