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场官司我打输了,但是法官在庭审中语言文明、举止端庄、行为规范,充分体现了对当事人的尊重,保障了我的诉讼权利,我输得心服口服。”近日,当事人李某在平舆县人民法院打输官司后对主审法官说。这是该院在推行规范庭审新举措之后出现的一个可喜局面。
在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中,该院扎实进行部署,为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该院制定了“八要八不准”的庭审纪律,从庭前准备、着装、仪表、语言等方面,对出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法警的各种行为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庭室负责人组成的庭审规范化考评委员会,定期对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庭审规范化程度进行检查;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观摩庭审,对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庭审规范化程度进行现场打分,并录入干警的庭审规范化档案,作为年终晋级、晋职和评先的依据。
一言一行筑就司法公信,平舆县法院从规范庭审行为入手,树立司法形象,把工作做实做细,减少群众的不满和疑虑,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踏踏实实地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