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省高院工作思路,形成争创一流的工作机制,泌阳法院司法审判实现“三个强化”,有效服务社会矛盾化解。
强化司法能动性。针对各类诉讼群体的不同司法需求,要求全院干警工作态度上由“被动”向“主动”转变,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能动意识。实现庭审进社区、进村居、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为群众提供零距离、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强化民生保障力。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妥善审理赡养、抚养、离婚、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依法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集中开展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育费及小额债务等民生类案件执行活动,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强化司法影响力。利用司法局覆盖乡村、行业协会的调解网络,通过法院、司法局党组成员包乡镇,法官、司法所长及人民调解员包村的方式,将司法工作拓展延伸至乡镇、农村、企业和社区,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调解个案达到教育覆盖片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