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五举措加强执行工作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2-04-26 17:16:10


    为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驻马店中院执行局结合执行工作实际,从细节做起,采取五项项措施,积极发挥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执行廉政建设取得实效,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一是注重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入手,建立“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三种机制,打造“奉献型、公正型、廉洁型”法官队伍。通过采取强化思想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筑牢思想防线;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用制度来管理和约束每个执行人员;强化监督机制、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使执行工作时时处处都在监督范围之内。

    二是建立廉政建设预防机制。如警示教育预防机制、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等,制定和完善了《廉政谈话制度》、《交心谈心制度》、《举报制度》、《廉政监督员制度》等。通过预防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把不廉政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庭、局、院长认真履行职责,在抓好案件执行工作的同事,时刻把廉政建设放在心上,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用实际行动去影响和带动全体人员共同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

    四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上级法院、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群众评议、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布举报电话、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等形式,扩大监督的范围和层面,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监督的格局。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廉政建设从严治警,发现问题大胆从严处理,从执行局长到一般执行人员,凡有以权谋私、违法办案、违法执行等行为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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