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法院行政审判推行司法建议反馈制度

  发布时间:2012-05-02 16:10:45


    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遂平县法院推行了司法建议反馈制度,凡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的,同时附送“司法建议反馈意见书”,要求行政机关在接到司法建议的20天内将整改和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做到了“一建议一反馈”。同时,还有针对性地选择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回访,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较好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应诉能力的提高。

    据该院行政庭统计表明,2011年以来,遂平县法院向行政机关共发司法建议12份,目前均得到回复,该院的司法建议全部得到行政机关的采纳。

    该院的司法建议共分为“二个阶段、三个类型”。两个阶段是指判前阶段发出的司法建议和判后阶段发出的司法建议,三个类型是将司法建议分为预防性的司法建议、纠正性的司法建议和建设性的司法建议。预防型司法建议,是近年来该院努力减少行政纠纷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在某些可能引发行政争议的领域,通过司法建议提醒行政机关采取前瞻性措施,预防行政纠纷的发生。纠正型司法建议是针对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建议今后予以及时改正,并逐步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建设型司法建议是为了为了给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谋,协助行政机关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而发出的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建设法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好参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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