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落实好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加大便民服务力度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使法院工作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社会形象。
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完善立案、信访大厅的硬件设施和工作机制,推广网上立案,为当事人递交诉状、交纳诉讼费、法律咨询等提供方便;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全面全程向当事人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及时向当事人提示因诉讼请求不当、超过诉讼时效、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举证不能、举证超过时限、执行不能等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帮助当事人避免或者降低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和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设立导诉台、绿色诉讼通道等,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前来诉讼的当事人热情接待,言行文明,秉公办案。
坚持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诉累。对偏远地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坚持巡回审判,深入当事人所在地,在田间地头、床边就地办案。就地开庭、听证、合议、调解,在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还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
加强源头治理,切实解决涉诉信访难题。高度重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坚持一手抓办案质量,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一手抓涉诉信访的处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在“事要解决、气要消除”上下功夫。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保障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使大量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及时处理,把信访隐患解决在基层。组织干警开展带案回访活动,多方听取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和生产、生活帮扶,帮助当事人树立生活的信心,尽快从困难中走出来。
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保证司法透明。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广大群众参观法院,让司法程序为广大群众所了解。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外,所有案件庭审活动一律对公众全面开放,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
严格规范诉讼费用收取,加大司法救助。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收取诉讼费用,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认真落实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加大对交通肇事案件受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等类型当事人的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