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期执行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能够真正的不再危害社会,并改造成对社会有用之人,泌阳县法院积极延伸职能,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对缓刑考验人员跟踪帮教,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一是建立和完善被判缓刑被告人的个人档案。根据实际情况,泌阳县法院积极对每一个缓刑被告人的执行依据、缓刑考验期间、住址及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建立档案,便于联系跟踪。
二是 建立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内定期汇报的制度。该院要求缓刑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内按季度,定期向法院书写思想汇报,便于及时的了解和掌握缓刑被告人的思想工作及生活等方面情况,根据不同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展开针对性的教育疏导,对有生活困难的缓刑被告人,给予一定的帮助,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三是 建立对缓刑被告人的回访考察制度。该院定期向执行机关发放一份缓刑考验人员回访考察表,准确掌握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的表现情况和执行机关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的做到帮教到位,实现效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