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女司机 一月四次频作案 当街被抓获 十年徒刑罚三千

  发布时间:2012-05-07 17:07:39


    初中文化的何某整日无所事事,萌生抢劫念头,买到一支仿真手枪在县城物色年纪较大的三轮女司机作为抢劫目标。一个月内作案4起,其中一位年纪大的女司机张某某遭到何某两次抢劫。后何某在县城大街上被两名受害者指认后被抓获,汝南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何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1年9月8日下午,被告人何某乘坐被害人张某某的机动三轮车,在县城外环附近的大堤上,持仿真枪威胁被害人,抢劫现金320元,后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被害人捆绑后逃跑;2011年9月10日下午,被告人何某再次拦截被害人张某某的机动三轮车,以强迫形式开至城北河边以同样的手段再次对被害人张某某实施抢劫,抢劫耳环一副(经鉴定1091元)。2011年9月14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何某再次利用乘坐出租三轮车之机在县城某加油站附近,持仿真枪对被害人周某实施抢劫,抢劫现金80元。2011年9月15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何某利用乘坐被害人关某某三轮出租车持仿真枪对其实施抢劫,因被害人反抗未遂。  

    汝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持仿真枪及捆绑被害人的暴力、胁迫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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