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多手段切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发布时间:2012-05-14 09:47:33


    今年以来,为切实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务管理水平和教育改造质量,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进一步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泌阳县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循规、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根据“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努力创新手段,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一是创新组织管理形式。该院设立了以江波副院长为首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泌阳县法院刑满释放人员矫正工作的日常工作,衔接与其他社区矫正机构的事宜,研究解决参与矫正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是创新衔接管理方法。该院出台了《泌阳县法院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社区矫正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矫正适用对象、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衔接、工作制度等,并选配好矫正志愿者和矫正监督人,指定矫正工作人员,做到工作环环相扣,逐一落实。

    三是创新分类教育模式。要求定期组织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外,依据矫正对象所犯罪行的类别不同,由县组织,分别开展教育矫正工作,既增强针对性,又防止“交叉感染”,变以往单一说教的方法,丰富集中矫正形式,提高教育效果。

    通过以上的措施,切实落实了刑满释放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促使刑满释放人员能够很好的融入到社会之中,有效的维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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