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汝南县人民法院新的领导班子成立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庭的组织机构建设。一是更换了新的圆桌审判桌椅;二是充实了审判力量;三是院长亲自与县政府沟通协调,组建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已经正式批准成立,这标志着该院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在探索、实践、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又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多年来,汝南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少年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涉少案件审理工作。该院开拓创新,积极尝试施教新方式,如一是在庭审前坚持“三查清”制度、法定代理人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制度及社会调查制度;二是在庭审中吸纳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及全面推行“圆桌”审判制度;三是坚持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充分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五年来,共为39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四是在庭审后坚持回访跟踪帮教及建立未成年人帮教档案制度。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防止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涉少案件73件101人,有52人被判处缓刑、免刑,有9人分别升入大、中专院校或高一级学校学习,其他人员各自在本职岗位上踏实工作、真诚待人,重新获得了他人的尊重。经回访考察,被判刑的少年犯无一再重新犯罪,所审理的案件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无超审限、无发回案件。该院少审庭2007年被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2008年被省综治委、省高级法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0年被驻马店团市委授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被驻马店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标杆”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