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失和皆因迷信 法院判决平息事端

  发布时间:2012-05-14 16:51:45


    5月11日,新蔡法院审结一起邻里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补偿原告侯某损失2.2万元。

     原告侯某与被告李某是多年来的好邻居。2011年1月13日,被告李某之女出嫁,李家燃放了一挂长长的鞭炮。原告侯某的妻子担心鞭炮未燃尽伤及小孩,就将炮纸拢在一起烧掉。被告李某认为侯某妻子的做法于己不吉利,与其发生争吵,被他人劝止。第二天,二人在街上相遇,再次为昨日之事发生吵骂,并引起厮打,被他人拉开。2011年1月15日,侯某之妻在家服毒自尽。

    法院审理后认为,侯某之妻在与被告李某生气二日后服毒自尽,其死亡的原因是其不能正确处理邻里矛盾轻生所致,被告李某的行为与侯某之妻的死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被告李某的吵骂及相互厮打是导致侯某之妻轻生的诱因之一,被告李某应给予死者家属适当补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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