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法院“四个强化”促进督查联络工作

  发布时间:2012-05-16 09:45:32


    新蔡法院联络督查工作立足于服务大局、服务司法审判,着眼于工作高标准,通过抓思想、抓素质、抓作风、抓质量,督查联络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强化组织建设 ,注重指导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督查联络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经常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以解决。同时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督查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联络办公室,并抽出专人负责督查联络工作。对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领导交办的案件,特别是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综合性的疑难复杂案件,院领导深入基层,多次协调,听取意见,研究方法,切实加强指导,既掌握了案件的办理情况,又实现了工作指导。  

    二、强化制度完善,狠抓落实

    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有关督查联络工作的具体规定,建立健全督查联络工作规章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使督查联络工作有序进行。对于上级领导交办案件或有关部门批转的督查办案件,首先进行严格登记,掌握案情,填写好督查案件立案卡,呈送督查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阅示,然后分送有关主管院长,以及庭、科、室负责人,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办理,防止推诿扯皮,堵塞漏洞。对于督查中发现的个别干警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认真查处,分别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并结合院内有关奖罚制度给以处罚,以纯洁和巩固法官队伍,不断提升法官整体素质。

    三、强化沟通协调,促进和谐

    充分发挥督查联络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积极搞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通报有关动态情况,消除不利因素,把握好有利时机,疏通关系,克服障碍,加快解决问题的速度。做到及时掌握案件动态,熟悉问题的症结,及时向有关负责同志提供情况,提出积极合理化的建议并当好参谋,及时消除有关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误会,防止矛盾激化,及时化解矛盾,对可能引发矛盾扩大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减少或杜绝上访事情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联络质量,提升水平。

    我院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场合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领导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通过向人大代表等赠阅《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审判版)、报送《法院工作信息》、通报法院重大事项等形式,让代表了解法院的主要工作。利用“两会”沟通平台,深入各代表团,集中收集整理对法院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及时反馈。在加强联络沟通的同时,还注重在确保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要求答复具有针对性,说理充分,让代表不仅掌握办理情况,而且了解工作难度,获得理解支持。今年以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和提案办理工作见面率、满意率均达100%,受到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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