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遂平县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了张学纲等危险驾驶的刑事案件,并对这4件案件当庭宣判。这是遂平县人民法院首次对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实行集中审理,探索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一次大胆尝试。
所谓集中审理,是指将立案时间相近的案件集中在同一时间开庭审理。集中审理过程中,统一宣布法庭纪律,统一告知诉讼权利,然后分别审理,集中宣判,节省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
遂平县人民法院此次对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实行集中审理,是对“轻案快办”工作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有利于提高刑事诉讼效率,降低司法成本。
对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只是“轻案快办”工作机制里面的一部分内容。由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的办案程序有所不同,为加强此类案件各个诉讼环节的办理节奏,下一步工作中,法院还需积极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解决快速办理有关刑事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程序性操作问题以及其他问题,消除分歧,达成共识。确保三机关不同工作机制之间的有效衔接,以实现案件在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个诉讼环节依法快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