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各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采取六项措施全面排查各部门廉政风险点。
一是采取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建议、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法进行排查。
二是明确排查范围。重点查找三类风险:1、权力运行风险,重点查找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因素,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重点查找审判、执行、委托评估拍卖、立案、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购物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内部各类事项;2、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规定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可能导致腐败行为的因素;3、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等因素。
三是区分廉政风险等级。在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依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估廉政风险。
四是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对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各部门负责人负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党组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纪检监察室予以协助,重点突出对高等级风险防控。
五是建立台账,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各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等级要经党组研究审定,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各部门、各单位将查找的廉政风险登记汇总,交该院纪检监察室建立台账,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实行集中规范管理。
六是限定时限,认真填写《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要求各部门及各党组成员务必在2012年5月26日之前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的要求认真填写,交与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