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法院树立六种执行理念不断改进执行方法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5-25 08:31:36


    近年来,遂平县法院针对国情、民情的特点,教育和引导执行人员树立 “生道执行、谦抑执行、原情执行、和谐执行、经济执行、高效执行”六种理念,不断改进执行工作方式和方法,取得良好效果,2009年11月至2011年12月,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85件,结案650件,结案率为94.9%,执结标的额1788.5万元。 其中强制执行执结78件,强制执行率12%;和解执行执结358件,和解率55%。

    一是树立“生道执行”理念,采取符合生存之道的措施。在执行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对企业因一时资金短缺或经营困难而不能一次性履行义务的,及时邀请申请人到企业了解情况,取得申请人的理解,由企业分期分批予以履行,兼顾当事各方的利益。

    二是树立“谦抑执行”理念,采取适度、理性的措施。在依法执行的前提下,采取适度执行和合理执行措施。当执行案件涉及公共利益或众多人员利益时,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取得支持,形成执行合力,寻找最佳的执行方案,尽量避免强制执行。

    三是树立“原情执行”理念,采取合法、合情的措施。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实体权利的基础上,重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存权,留足必需的生活资料。对有能力履行而不予履行的,依法采取制裁措施。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又生活生产困难的,及时启动救助机制,解决申请人的基本生活问题。 几年来,司法救助25人,救助资金13万元,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是树立“和谐执行”理念,采取促进各方互利共赢的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执行和解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于情、喻之于法,积极组织当事各方协商沟通,努力寻找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促使双方当事人理解互信,达成和解协议直至主动履行。

    五是树立“经济执行”理念,采取降低成本的执行措施。通知当事人到庭的,尽量通过电话联系;力促和解执行,少用或尽量不用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强制措施;下乡办案,合理安排路线,尽量做到出车一趟,办理多起案件。

    六是树立“高效执行”的理念,采取提高效率的措施。结合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引导干警增强为民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提高主动执行的自觉性。加强案件的催办和督办,防止超期执行。实施执行绩效考核,量化考核执行人员的实绩,及时予以通报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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