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持“四个强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2-05-25 08:37:12


    在目前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中,平舆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四个强化”,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强化学习宣传,营造廉政风险防控浓厚氛围。一是抓学习教育。将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纳入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总体部署,积极开展各种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分岗教育,因人施教,因岗施教,引导干警明确岗位职责,认清岗位风险,强化风险意识。把《廉政准则》、《〈廉政准则〉实施办法》等重要制度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紧密结合,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播放专题片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保证教育效果。二是抓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廉政法规、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争做廉洁干警”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召开党风廉政会议、举办廉政知识测试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自觉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三是抓典型示范。将规范权力运行与监督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部门树立为先进单位典型,将主动执行制度、自觉分解权力、虚心接受监督的个人树立为先进个人典型,努力营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氛围。

强化权力监督,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查找廉政风险点。重点围绕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四个方面,通过查找风险、分析评估,严格查找廉政风险点10余个。二是理顺权力运行流程。针对腐败易发环节,建立监督制衡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制度 5项,并将各部门工作职责、领导分工、办事流程、监督举报电话等在网上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三是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编印了《平舆县法院加强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健全完善涵盖司法政务、审判管理、队伍建设三大方面30项制度,对漠视制度、违反制度以及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严格进行问责。

  强化组织协调,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合力。一是制定了《平舆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对违反规定的干警采取提醒谈话、发送提醒书等形式及时预警,有效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与纪委、政法委、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司法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合力。加大对司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涉案款物管理、文明办案、公正司法等措施和办法的落实,有效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的发生。

    强化检查指导,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取得实效。一是充分发挥院纪检监察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相关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检查指导,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帮助研究解决,保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序进行。二是注重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的考核评估。制定了《考核评估细则》,采取定期检查、半年督查和年终考评方式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风行风评议之中,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表彰;考核结果不及格的,取消其各项评优资格,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制定和完善制度措施,并通过跟踪回访强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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